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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4章 先战之捷

战马在嘶鸣,受伤的士兵在哀嚎,漠北荒芜的乾草正在吸取鲜血带来的营养。

人类的鲜血中有大多数物种都缺乏的盐分,这也是为什么不能让野兽吃到人肉,要不然它会迷恋上这种感觉的。

捡起一节断肢,李元亨还能看到上面那层黑蓝色的袖口,那是清军低级军官的袖刺,这个人才死没多久,胳膊还是热的。

「大郎,这次可是杀了不少清狗,足足六百颗狗头,堆成京观,可真雄壮!!」

「就是要累些人手。」

胡武嚼着乾粮,耐储藏的饢饼成为了整个部队最好的军粮,像胡武这种涂满芝麻油,夹着肉乾的,也只有李元亨等少数将领能够吃到。

「若是打到了大同城,那才是真雄壮!!」

接过胡武掰断的饢饼,狠狠得咬了一口:

「溃兵收拢的怎么样了??」

「只收了差不多一半,剩下的怕是追不到了,茫茫漠北,咋抓也不可能抓到。」

胡武摇了摇脑袋,这就是草原打仗的弊端,你想学中原靠着大量降军打仗几乎是非常困难的,毕竟人家打不过,难道不能逃吗??

「一半是多少??」

「七八百号差不多是有的,若是咱们再徵召些周围牧民,一口气扩充出千几百人还是可以的。」

算下刚刚损失的三四百人,如今的鹰狼军不仅没少反而扩充到了三千五六左右,若是再把后来的牧人算上,怕是要接近五千人。

这也算草原打仗的福利,你打的快,打的赢,自然能够拉来人马,相反若是你输了,那些自愿投靠的小部落牧民,就是第一个跑路的。

「缴获的兵刃箭矢都储存起来,不到大战,不许发满配足,就算新扩充的,也得先和老兵打混在一块,切莫掉以轻心。」

「放心吧大郎,这等事我可是有经验,哪会不照做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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