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享受过很多甜,也吃过很多苦。
最暖的时候,在江南折过花。
春风拂面,十里桃花,一壶酒就能醉一个下午。
最累的时候,也曾踏过千里黄沙。
烈日当空,口乾舌燥,脚底磨出血泡也没有停下来。
无论是什么样的风景,对他而言都是一种不一样的浪漫。
而现在,他甚至很开心。
因为他真的找到了赵人王的踪迹!
在这荒山野岭的地方,在这处处危机的地方,对方纵然是一个老练的杀手也终究难以避免地留下了人为的痕迹。
石缝里夹着几片新鲜的野兽毛皮,是被刀割下来的。
赵人王一路上要吃东西,他打了野兽,剥了皮,烤了肉。
那些毛皮即便会处理掉,但也很难在这种地方时刻保持着一点遗漏都没有。
泥地上甚至还有浅浅的脚印,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。
但薛十一非但看出来了,而且还看出是靴子底,是江湖人穿的薄底快靴。
脚印的方向朝南,步伐很大,一纵数丈,说明走路的人非但要往南方去,而且轻功很高。
还有更重要的是,他还捡到了半片枯叶。
此时已是残秋,落叶枯黄,满地金灿灿。
这半片本该一触即碎枯叶却是被刀整整齐齐从中斩断,显是恰好在赵人王狩猎时刀气太盛的缘故所致。
这些痕迹,旁人看了等于没看。
但在薛十一眼里,它们就是一串路标,清清楚楚地指向赵人王的踪迹。
而且,看来对方的速度未必有自己快。
不然自己怎么能追得上呢?
他加快了步子,心里已经有了一种预感——
也许在今天天黑之前,他就能看到赵人王!
……
薛十一没有想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