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个人同样将那封信来来回回翻看了很多遍,一点也不比他少。
头一个,是个四十来岁的汉子。
生得凶神恶煞,虎背熊腰,穿一件利落的挂袍,敞着怀,露出一片黑黢黢的胸毛。额头上一道刀疤,从左眉梢直直划下来,穿过左眼,直到下颚。
那只左眼已经瞎了,眼窝里是一团浑浊的白,却衬着右眼里的凶光,整个人如同蛰伏的猛虎。
最令人骇然的是他的手!
他的手掌极大,骨节极粗,整只手都是血红的。
他瞪着那封信,冷笑一声,声音粗糙沙哑。
「薛十一,薛十一!不过是一个江湖浪荡子,竟敢把主意打到万老爷的山头上来,倒是好大的口气!」
「王羲之的快雪时晴帖真迹,天下独此一份,岂是他能窥觊的?」
「他以为他是谁?当年的盗帅楚留香?」
「他若真敢来,我便活撕了他!」
他不是在吹牛。
倘若近十余年来江湖上有人不认得「血手狂屠」陈血虎,那绝对是白混了。
据说他一双苦练三十载的血手能将活生生的人从中撕成两半,像撕一只烧鸡一样容易。
当年他就是以这一双血手,在一夜之间杀死仇家上百口人,无一生还。
那仇家本是少林俗家弟子,依仗着背后有少林做靠山,奸淫掳掠,横行一带。
突然发生了这般事情,少林自觉被打了脸,为此连派数十个高手追杀了他整整三年,他却像人间蒸发了一样。
此后,少林对外宣称已经将其伏诛。
谁也想不到这位血手狂屠竟是逃到了京城,成了京城第一巨富门下的座上宾。
第二个人,一只手拄着脸,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。
他看起来也就十七八岁的年纪,生得浓眉大眼,鼻若悬胆,身材颀长。尤其裤管之下,腿肌如铁,一眼便知腿上功夫深不可测。
他听了陈血虎的话,嗤笑一声。
「对付此人,何须虎爷出手?」
他的声音年轻,带着一股子桀骜不驯的傲气。